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北大青鸟”) 协议受让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科特集团”)持有的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国有法人股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权转让概述
    2002年7月18日,麦科特集团与上海北大青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麦科特集团将所持有本公司的10,098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6,8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7%)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后转让给上海北大青鸟(相关董事会公告详见2002年7月25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2002年8月7日,麦科特集团与上海北大青鸟签署了《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每股转让价格为2.06元,转让总价款14,127.48万元人民币(相关董事会公告详见2002年8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截止公告日,上海北大青鸟已经向麦科特集团支付股权转让款1.25亿人民币。
    2002年11月4日,财政部以财企[2002]459号文批复,同意上海北大青鸟受让麦科特集团持有的6,858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7%)。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北大青鸟持有本公司股份6,858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1.1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麦科特集团仍持有本公司股份3,24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二、本次股权转让后,本公司总股本不变,为32,400万股。
    三、本次股权转让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截止日期:2002年9月30日)
    1. 股权转让前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 10,098 31.17 2 惠州市益发光学机电有限公司 5,403.42 16.67 3 惠州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168 9.78 4 新标志有限公司 754.38 2.33 5 麦科特集团制冷有限公司 376.2 1.16 2. 股权转让后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万股) 比例(%) 1 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6,858 21.17 2 惠州市益发光学机电有限公司 5,403.42 16.67 3 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 3,240 10.00 4 惠州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3,168 9.78 5 新标志有限公司 754.38 2.33 6 麦科特集团制冷有限公司 376.2 1.16
    四、本次股权转让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和买卖本公司已上市流通股份。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之补充协议》
    3、《财政部关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财企[2002]459号)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二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