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2年5月28 日在广东 省惠州市麦地路63号1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8名,实到7名,王 铭利董事委托单广兴董事代行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和全体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由董事长王平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后,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附件1);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附件2);
    三、审议通过了《信息披露制度》(附件3);
    四、审议通过了《投资权限划分和投资决策制度》(附件4);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附件5);
    六、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制度》(附件6);
    七、审议通过了《经理工作细则》(附件7);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汤书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汤书昆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汤书昆先生简历:男,1960年6月出生,江苏扬州人。毕业于南开大学, 主要 从事信息传播产业的研究。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信息与决策研究所所长、科技传 播与科技政策系主任,兼任中国MP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 中国科技传播研究 会发展部主任,教授,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点博士导师。安凯客车独立董事、江汽股 份独立董事。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严清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严清华先生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尚需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严清华先生简历:男,1951年生,湖北江陵人。武汉大学商学院经济系主任, 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特殊津贴享受者。长期从事中国经济理论研 究与中国经济管理发展战略研究,对中国和日本的经济发展思想和经济管理思想有 较深的研究。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附件8) ;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附件9);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见附件,其中第一、二、四、五、六、八、九、十、十一项 议案需提交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2年6月30日上午九时
    2、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63号麦科特中心13楼会议室
    3、会议内容:
    (1)审议《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01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变更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3项决议“关于受让41号 小区土地建设麦科特光电科技园”的议案》。
    (第1、3、4、5、6项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由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4月29 日的《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
    (7)审议《关于解聘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改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1月16日的《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8)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0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0)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
    (11)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
    (12)审议《投资权限划分和投资决策制度》
    (1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审议《独立董事制度》
    (15)审议《关于聘请汤书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6)审议《关于聘请严清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17)审议《关于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4、参加会议办法:
    (1)出席会议的对象:
    ①凡在2002年6月22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股东可参加会议。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登记办法:
    法人股东代表凭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 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02年6月27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5)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63号麦科特中心15楼
    联系电话:0752-2119664
    传真:0752-2118071
    联系人:刘永青 舒晓玲
    (6)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会期一天。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30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 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请对各项预案明确表示赞成、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2年 月 日回 执
    截止2002年 月 日,我单位(个人)持有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姓名(盖章):
    2002年 月 日
    ( 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汤书昆先生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 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麦科 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    2002年5月19日于广东惠州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汤书昆,作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汤书昆    2002年5月18日于安徽省合肥市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严清华先生为麦科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麦科特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麦科 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28日于广东惠州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严清华,作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 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 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严清华    2002年5月27日于武汉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