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报告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被出具 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9. 2.1 节中的有关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被视为异常。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 司的股票自2002年4月30日起实行特别处理,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股票简称由“麦科特”变为“ST麦科特”,股票代码不变;
    二、 本公司股票日涨跌幅由10%变为5%;
    三、 本公司股票于2002年4月29日停牌一天。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