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 2006 年12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披露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协助下,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采取了多种沟通方式,在有限的时间内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有效的协商与沟通,流通股股东十分关心公司股改工作,充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公司原定计划将于 2007 年1月12(不含当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股改方案,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最终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故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本公司将于2007年1月19日(不含当日)之前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公司股票在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