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1月14 日在广东 省惠州市麦地路63号麦科特中心16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6名, 高志卿董事委托高云董事出席并投票表决,刘国贤董事和陈永耀董事缺席。 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平先生主持。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 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 改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0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由于公司原聘任的深圳华鹏会计师事务所没有列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02年 1月7日公布的《通过2000——2001年度证券许可证年检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已不 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不能担任公司2001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决定解聘深圳华鹏 会计师事务所,改聘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支付给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2001年度财务审计的报酬为30万元人民币。
    公司董事会通过该项决议后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 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工作,公司支付财务审计费用的50%;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 述议案后支付全部报酬。
    上述议案将提交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目前没有设立审计委员或类似机构,也没有设立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的决 策程序无法出具相应的意见。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意见。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