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持股7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提出了股权分置改革动议,公司董事会所委托的保荐机构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技术可行性和召开相关股东会议的时间安排,正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沟通。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1、公司股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继续停牌;
    2、公司将在近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