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召开期间增加提案的情况:
    2006年8月2日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后,2006年8月10日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在〈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中增补董事候选人的临时提案》。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新增提案的通知》。
    (二)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8月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
    2、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工业园南区北大青鸟大楼七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4、召集人: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侯琦董事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50,92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58%。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出席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3、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二)、《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额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
    1、选举许振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选举徐祗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选举侯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选举李立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选举梁胜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 0票;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没有通过。
    6、选举丁克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选举林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选举汪军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票,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公司在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备案。深圳证券交易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未提出异议。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许振东先生、徐祗祥先生、侯琦先生、李立新先生、丁克义先生、林岩先生、汪军民先生七名董事组成,其中丁克义先生、林岩先生、汪军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三)、《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张永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选举焦倩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①总的表决情况:同意150,9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弃权0股。
    ②无社会公众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③表决结果:该提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根据选举结果,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张永利先生、焦倩女士、胡卫华先生三各监事组成,其中胡卫华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凯文穗都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董龙芳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股东大会决议、会议原始资料、董事会决议、会议通知、法律意见书等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供投资者及有关部门查阅。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