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100号文批准,公司于2000年7月21日和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上网定价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成功发行了7,000万普通股(A股),每股发行价7.68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52,000万元。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正按照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截止2005年6月30日,实际投入募集资金26,290.73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5,709.27万元。截止2006年6月30日预计需要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为20,709.27万元。
    二、拟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有进度安排,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募集资金闲置情况。随着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相应的原材料、产成品储备均相应增加;而公司一方面正大力实施精密光电制造的发展战略,另一方面公司正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加快产品更新换代和技术升级,积极开拓国内市场,研制新产品及开展其他业务,流动资金需求量很大,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降低财务费用和资金使用成本,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需要,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1.3亿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
    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节约财务费用。公司短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依据业务实际需要来弥补流动资金,在每一具体的业务完成后,及时将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回笼。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3亿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年,且保证使用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且有助于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和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5年8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0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