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获悉公司股东惠州市益发光学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益发”)与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青鸟”)等在深圳市签署了相关协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惠州益发与上海青鸟于2004年12月5日在深圳市签署了《<股权质押补充协议>之补充协议》,将惠州益发原质押给上海青鸟5403.42万股法人股中的4300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3.27%)解除质押,剩余1103.42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4%)继续质押给上海青鸟。双方已于2004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2、惠州益发与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于2004年12月5日在深圳市签署了《质押合同》,惠州益发将上述4300万股法人股质押给兴业银行上海人民广场支行,为上海青鸟控股子公司上海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向该行申请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期限一年。双方已于2004年12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