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0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4年11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1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参股公司北京北大高科进行增资扩股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吸收北京北大博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博雅”)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对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北大高科”)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北京北大高科注册资本为7.8亿元人民币。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天桥”)、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鸟华光”)、本公司、北大博雅四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9.23%、57.69%、19.23%、3.85%。
    同时,董事会同意对北京北大高科公司章程进行修改。修改内容包括:
    1、该公司注册资本由7.5亿元人民币变更为7.8亿元人民币。
    2、该公司股东由现有的青鸟华光、青鸟天桥和本公司变更为青鸟华光、青鸟天桥、本公司和北大博雅,股权结构变更为:青鸟华光以货币方式出资45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57.69%;青鸟天桥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9.23%;本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15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19.23%;北大博雅以货币方式出资3000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3.85%。
    3、该公司董事会成员设为5名,青鸟华光推荐2名,青鸟天桥推荐1名,本公司推荐1名,北大博雅推荐1名。本公司拟推荐公司董事侯琦先生出任该公司董事。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承包经营光机电的议案》。
    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已于2004年5月31日到期。经与该公司协商,公司拟继续承包经营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承包期限为2004年6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如承包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承包费用每年20万元人民币,即每年支付人民币20万元给香港扩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如承包双方协商提前终止承包合同,承包费用按实际承包期限计算)。
    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香港扩达工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扩达公司”)双方共同出资经营的中外合资企业,注册资本为1808万港币,公司注册地址为广东省惠州市麦地路63号麦科特中心;股权结构:本公司占75%,扩达公司占25%;董事长:高志卿;经营范围:各种光学镜头、车辆后视镜和相机、光学投影仪及其配件等制造(照相机70%外销、光学镜头及光学投影仪80%外销、后视镜60%外销、增资部份所增产量100%外销)。
    经广州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03年12月31日,麦科特(惠州)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476.01万元,净资产为8,961.34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80万元,净利润-16.80万元。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