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4年4月29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厦西座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公司股份164,810,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24,000,000股的50.87%,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受许振东董事长委托,侯琦董事主持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03年年度报告》及《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50,94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反对13,870,0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94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反对13,870,0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64,81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0,94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反对13,870,0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200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50,94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58%,反对13,870,0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2%,弃权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81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上海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81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
    同意设立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各委员会委员人选。
    表决结果:同意164,810,300股,占出席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凯文穗都律师事务所董龙芳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董龙芳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凯文穗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