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今日获悉,公司股东惠州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168万股中的1,700万股法人股、新标志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754.38万股法人股和麦科特集团制冷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376.2万股法人股,共计2,830.58万股法人股(占股份总数的8.74%)已转让给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各方已于2004年2月23日办理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总股本32,400万股不变,其中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9,688.5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29.9%),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惠州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尚持有本公司1,468万股(占股份总数的4.53%);新标志有限公司和麦科特集团制冷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根据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待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豁免以要约收购方式收购本公司全部股份的申请后,惠州市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所剩余1468万股法人股和惠州市益发光学机电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5403.42万股法人股将全部过户给上海北大青鸟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年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