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获悉,公司股东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科特集团”)持有的1853万股国有法人股已通过司法拍卖程序转让给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
    因麦科特集团与黄莉民借款合同债务转让纠纷一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委托深圳市金槌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麦科特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853万股国有法人股,2003年12月5日,上述股权为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拍卖价格为27936900元,每股1.51元。2003 年12 月16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03)深中法执二字第192-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麦科特集团有限公司在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法人股1853万股归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所有”。2003年12月18日,该股份转让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过户手续。
    麦科特集团在此次股权转让前持有本公司324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此次股权转让后,麦科特集团持有本公司1387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28%,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深圳市和顺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853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72%,为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