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90%股权的议案》,由于工作失误,此议案的审批程序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1]105号)的有关规定。根据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的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专字(2003)第081号专项审计报告,截止2002年12月31日,广州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商用”)资产总额为33,070,599.49元,净资产为12,240,632.95元,当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为110,431,078.58元,净利润为3,385,161.79元。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若干问题的通知》,作为判断是否构成“重大”情节的三项重要指标之一“主营业务收入”,广州商用200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了公司200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579.44万元的50%,构成“重大”情节,所以此项交易不但需要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更需要在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之前获取证监会的批准。本公司董事会为此向全体股东郑重致歉。
    特此公告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