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受理日期:2003年5月20日、2003年6月18日
    诉讼机构名称及所在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惠州市
    本公司提起诉讼日期:2003年4月28日、2003年6月9日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公司诉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张宏洋返还房地产转让款纠纷案
    1、各方当事人:
    原告: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被告: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第二被告:张宏洋(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2、有关纠纷的起因:
    2001年6月8日,本公司与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签订《麦科特科技仪器园转让协议书》,双方约定:本公司向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转让位于惠州市古塘坳白云前东风村工业区的“麦科特科技仪器园”之土地及地上建筑物,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应向本公司支付转让款1900万元。目前,该房地产已过户到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名下,但麦科特集团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却没有依约支付转让款。
    3、诉讼请求:
    (1)、判令第一被告给付转让款1900万元及利息;
    (2)、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4、依据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惠中法民初字第3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本公司诉惠州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玛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借款纠纷案
    1、各方当事人
    原告: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惠州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
    被告二:深圳市玛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有关纠纷的起因:
    2002年1至4月,惠州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玛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向本公司借款总计755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惠州玛骐摩托车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玛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欠本公司借款485万元。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偿还借款485万元及利息;
    (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依据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及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8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其他诉讼事项
    本次公告前本公司及控股公司发生的小额诉讼事项有4笔:
    1、本公司诉北京东英视讯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货款纠纷,标的123万元;
    2、本公司诉北京东英视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宇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返还购货款纠纷,标的82万元;
    3、本公司诉深圳美格高科教设备有限公司及香港俊嘉科技有限公司返还购货款纠纷,标的139万元;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中环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诉澳大利亚太平洋宽频带通讯公司北京办事处、沈阳事友光电子有限公司返还购货款纠纷,标的105万元。
    本公司及控股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民事起诉状
    2、《麦科特科技仪器园转让协议书》
    3、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惠中法民初字第33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4、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惠中法民二初字第186号《受理案件通知书》
    
麦科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