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TCL通讯科技")于2005年5月11日订立《认购协议》,本公司将认购TCL通讯科技发行的2,000万欧元(以等值港元计算)年利率为3%的可换股票据,该票据可由本公司在转换期内选择转换为TCL通讯科技的股票,初步换股价格为每股0.58175港元,在若干情况下可进行调整。如果可转换票据全部换股后,本公司持有TCL通讯科技的股份比例将由57.4%上升到62%
    《认购协议》规定的先决条件为: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批准因兑换该可换股票据而产生的新股份发行及上市;TCL通讯科技非关联股东批准该协议。该等先决条件需在2005年7月31日前达成。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