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已经公告的TCL移动电话业务整合并在境外上市计划(请参阅本公司2004年4月7日《巨潮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公告),本公司正在对本公司控股的惠州TCL移动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移动”)的股权进行重组并拟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
    按照股权重组和境外上市计划,本公司控股的并在联交所上市的TCL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04年9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派发实物股息而分立所持TCL通讯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通讯控股”)股权的事项,在TCL通讯控股派发上市文件和根据联交所上市规则向联交所送达上市文件后,即可实施派发实物股息的行为。
    2004年9月20日,TCL通讯控股正式向股东刊发上市文件,预计其将于2004年9月24日向有关股东寄发相应股份证书。
    本次上市尚待获得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的同意。如获同意,根据计划,TCL通讯控股的股票预计将于2004年9月27日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有关本次重组和境外上市的其他情况,请投资人参看本公司在《巨潮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或者访问本公司网站。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