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年4月22日,《证券时报》等媒体报道了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针对“我司业绩及分拆上市等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规范行为”发出关注函,其内容主要包括:
    1、2003年12月8日,我公司董事万明坚在TCL移动通信首届全球供应商大会上,以新闻发布的方式,透露了TCL移动有关2003年1-10月的业务数据。
    2、2004年2月17日我公司董事长在尚未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下,对外发布了有关2003年主要产品销售情况与2004年销售收入与利润目标。
    3、2004年3月28日,TCL移动副总裁郭爱平在TCL移动五周年庆典上,对媒体宣称:TCL移动可能分拆上市。
    上述关注内容系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履行监管职责发出的关注函。在此之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就以上内容对我司提出关注,我司已就以上信息披露事项及时作出了董事会公告。
    特此公告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将于200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重大事项,2004年4月26日停牌一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