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于2005年12月26日收到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粤国资函[2005]519号),本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5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