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4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5年11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13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2人, 董事罗仲荣先生因出差原因未能参与表决。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12票通过, 0票弃权, 0票反对 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
    为集中资源做好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本公司正考虑对一项非核心业务进行战略重组,根据与战略投资者的共识,本次战略重组将会继续维持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稳定,并在未来数年内继续使用TCL品牌,此项重组将于年底前完成交割。按照本公司章程,此项重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但由于此项重组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需股东大会审批的条款,董事会提议于12月29日上午10点30分在深圳TCL大厦A座4楼会议室召开200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资产重组的议案,董事会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补充披露有关重组协议的详细内容。公司承诺:在2005年12月15日前披露所有相关的信息,如无法及时披露,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相应顺延。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