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05年11月10日下午1点在深圳科技园TCL大厦1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表决监事 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全票(3票)通过,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本公司决定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4GHz数字无线语音及数据网"项目 、"半导体制冷系统技术开发"项目和"收购兼并"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涉及94,500万元,变更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决策的内容及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成员在对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判断和审查方面履行了诚信尽职义务,本次募集资金变更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利用,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及公司的利益。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