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石油”)于2001 年12月12日与东莞东海石油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油库”)及其股东海扬国 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扬国际”)就南山石油受托经营东海油库事宜签定合作协 议,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东海油库的基本情况
    东海油库位于东莞市沙田镇,注册资本400万美元, 其合资双方为南山石油和海 扬国际。经审计,截止2000年12月31日,东海油库总资产为5927万元,净资产为 3094 万元。
    二、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南山石油与东海油库、海扬国际于2001年12月12日签定受托经营协议, 经营期 共三年,自2001年2月1日起计算(经营第一年的有关情况已刊登于2001年8月3日的证 券时报),经营期第二年,南山石油需完成1000万元利润,第三年需完成1400万元利润, 上述利润由南山石油与海扬国际按每方50%分享。合作期内,南山石油须于每年2月 10日和8月10日前分两次分别向海扬国际支付相当于上述利润额25%的款项。 在南 山石油预付上述款项后,若南山石油未完成上述利润指标,亦视为其已履行上述利润 额保证,否则即为违约。若南山石油实际完成的利润超出上述利润额,则超出的部分 归南山石油所有。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