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6月18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应参与表决董事14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会议经逐项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包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证券投资管理规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规定》等在内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肖剑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关于聘任肖剑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肖剑任职资格合法,公司董事会聘任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附件:肖剑先生简历
    肖剑,男30岁。武汉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山大学管理学硕士。2002起,先后在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办公室、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办公室任职。2007年6月调入本公司工作。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