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2月31日以书面、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了会议通知。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7年1月12日上午在深圳市蛇口大厦七楼会议室召开。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王建彬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4人,实到12人,独立董事冼国明、邵瑞庆均委托独立董事肖微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决议
    经会议逐项审议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二)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2006年度审计单位报酬的议案》。
    公司支付2006年度审计单位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全年审计报酬共计人民币103万元,审计期间差旅费用由公司支付。
    (三)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于西部电力与妈湾电厂合并及其对本公司影响的议案》。
    本公司持有深圳西部电力有限公司(“西部电力”)10%的股权。根据深圳市国资委决定(参见市国资委[2004]167号“关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方案的批复”),在深圳市能源集团整体上市过程中,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电力”)吸收合并西部电力,合并后新公司仍称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新妈湾”),西部电力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折换成合并后新公司的股权比率为0.642,本公司所持西部电力10%股权折换成合并后新的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6.42%股权。根据新妈湾公司章程规定,新妈湾公司年度利润分配将不低于当年实现净利润的80%。
    因此,经本公司董事会讨论后认为:除合并后新妈湾电力公司本身盈利变化外,本公司未来几年该项投资收益不会因为本次合并而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