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与德国汉莎货运有限公司就可能合资经营深圳机场国际货站有限公司(暂定名)项目的相关事宜进行谈判并签署了《合资协议之框架协议》。
    双方同意在中国广东省深圳机场合资经营一家国际货站,为各家航空公司、货运代理和货主提供更高质量的国际航空货站服务,并获得令双方满意的经济效益。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的开展是基于双方的相互理解、信任和伙伴关系。
    合资公司的远期目标是将深圳机场发展成珠江三角洲区域处于领先地位的国际航空货运中心。合资公司的目标是增强深圳机场在珠江三角洲区域的竞争力,提高目前货站的国际货物处理能力。
    该《框架协议》中的主要条款如下:
    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在合资协议中确定,合资双方都将以现金方式出资,双方各占注册资本的50%。合资公司董事会总共6名董事,每方3名。合资公司将根据公司需要的程度和约定的条件购买货站现有的资产。本公司将负责协助办理合资公司注册成立时的相关手续、许可、执照和批复,以及发挥本公司声誉吸引国际承运人。汉莎公司将提供其在公司培训和业务方面的特有专长和知识,并发挥汉莎声誉以吸引国际货运承运人。
    本公司将及时披露该项目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四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