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和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及香港信德集团有限公司合资经营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3-006。
    根据形势发展及各方业务拓展之变化,现经各方友好协商,决定终止《合资经营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终止《合资经营深圳机场物流园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不会对本公司的物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