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张定域董事委托崔绍先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独立董事2人,达到法定人数。监事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郭立民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本公司与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就生产保障区建设中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搬迁补偿事宜达成协议。该项关联交易在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未参与表决,三名非关联董事崔绍先、白有忠、韩彪对该项议案一致通过。本关联交易涉及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交易日期、交易地点
    2003年7月25日于深圳
    2、有关各方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人在交易中所占权益的性质及比重
    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系深圳市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与英国BP的合资公司。其中,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深圳机场(集团)公司占深圳市空港工贸发展有限公司50%的权益,空港工贸占承远油料公司65%的权益。
    3、交易及其目的的简要说明
    因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的加油站坐落在本公司物流园区规划区域内,出于建设机场物流园区的需要,本公司与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签订了《承远航空加油站搬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本公司在机场新候机楼的北面规划用地范围内,保质按时地重建承远油料公司加油站的主要建筑和设施,并负责加油站搬迁后剩余地下管线及附属设施的处置。
    新加油站建筑面积超出原加油站建筑面积的部分,承远油料公司同意接受,并按超出部分的实际造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一次支付给本公司。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承远油料公司搬迁到新加油站。原加油站的设施、设备的搬迁工作和费用由承远油料公司自行承担。
    承远公司需支付本公司超出补偿面积的费用人民币5,981,416.55元。
    4、交易的标的、价格及定价政策
    按双方协议,本公司重建承远油料公司加油站、车库及室外地,新加油站面积超出原加油站面积的部分,由承远油料公司按工程实际造价补偿本公司。
    5、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项交易系落实深圳机场物流园区规划的必须步骤,对于本公司发展货运业务,集中统一管理生产保障设施具有重要意义。该项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各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本公司董事会保证,该项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
    6、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白有忠、韩彪先生认为,与深圳承远航空油料有限公司进行的油料拆迁工程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的拆迁补偿办法,价格公允合理,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7、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承远航空加油站搬迁补偿协议》及《补充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