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3年7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张定域董事委托崔绍先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中独立董事2人,达到法定人数。监事3人列席会议。会议由郭立民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核销一号候机楼部分资产的议案;
    1号候机楼从1991年开始使用到2003年2月15日关闭,已使用了11年之久,已进行更新改造。由于更新改造完成后,大部分设备已不能满足设计的需要。该部分设备的资产帐面原值为66,996,800元,到2003年6月30日止的帐面价值为15,733,421.29元,依据《企业会计制度》拟核销资产帐面价值为12,322,580.09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情况参见附件;
    四、审议并通过规范公司治理的系列文件:具体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决策制度》。(详细内容请查阅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