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断有媒体刊登与本公司收购南方基金管理公司(下称“南方基金”)股权有关的传闻,本公司特此澄清。
    该股权收购业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及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但尚待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批准。本公司将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尚未有应披露而未披露之事宜,望广大投资者以本公司的正式公告为准。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