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于2002年4月22日上午9:00在公司 二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2人,代表股份350,250, 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大会审 议并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通过2001 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通过2001 年度监事会工作 报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通过2001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利润分配政策。
    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为333,996, 873.45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3,399,687.35 元, 提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16,699,843.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6, 725 , 419.68元,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0,622,762.11元。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499,890,000 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20元(含税),分配金额共计人民币159,964,800.00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490,657,962.11元转入下一年度。200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拟在2002年度至少分配利润一次;
    (2)、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50%;
    (3)、公司2001年度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进行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4)、分配方式采用派发现金或赠送红股的方式进行;
    (5)、上述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系预计方案,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通过公司2001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5、审议通过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通过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 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及其报酬的议案。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 通过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及 其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大会以350,250,460股赞成,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100%,0股反对, 占出席 会议表决权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表决权的0%,通过公司2001 年年度报告 和摘要。
    本次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事务所的丛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程序 合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