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1年3月19日上午9时在 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董事张定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 席会议,监事2人列席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由卢胜海董事长主持。 会议审议 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并通过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经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1年度共实现净利润为 333, 996 ,873.45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33,399,687.35元,提 取5%的法定公益金计16,699,843.67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66,725,419.68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50,622,762.11元。
    200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1年末总股本499,890,000股为基数, 每 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3.20元(含税),分配金额共计人民币159,964,800.00元,剩 余未分配利润495,662,723.26元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
    200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拟在2002年度至少分配利润一次;
    (1)公司2002年度实现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为10-50%;
    (2)公司2001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转入下年度进行分配的比例不低于10%;
    2、分配方式采用派发现金或赠送红股的方式进行。
    3、上述2002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系预计方案, 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六、审议并通过续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支付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50万元。
    七、审议并通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见附件2,3,4)。
    八、审议并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见附件1)。
    九、审议并通过收购深圳市机场机电公司的议案,具体事宜授权经营班子办理。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2年4月22日召开2001年度股东大会。
    上述一、二、四、五、六、七、八议案需提请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二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白有忠:男,1941年出生,回族,籍贯甘肃,中共党员。1965年毕业于中央民 族学院政法系。毕业后历任中央政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 员会法律室秘书,国务院办公厅法制局副处长、处长、副司长;1993年2月, 任深 圳市法制局副局长;1994年7月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1996 年8月-2001年8月任正局级巡视员兼副主任,现已退休。曾兼任南开大学、北京大 学行政法副研究员、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客座教授等。现兼任中国社会科 学院法学研究所民商法兼职研究员。
    王明富:男,37岁,法学硕士,金融博士,1988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1992毕 业于南京大学,美国伊利诺大学高级访问学者。1993年初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历任 君安资产管理公司投资部副经理、君安证券研究所所长、君安证券收购兼并部总经 理,现任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执行所长、和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是著名的证券投资专家和并购重组专家。
    附件三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白有忠、王明夫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 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深圳 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 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 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及 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 技 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 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三月六日于深圳
    附件四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白有忠,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白有忠    二OO二年三月 日于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明夫,作为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 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 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 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 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 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 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中国证监会 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 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 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王明夫    二OO二年三月 日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