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10月8日书面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05年10月18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收董事表决票8张,实收7张。杨进军董事长和郭德法、汤大杰、陆建清、白有忠、韩彪、张立民等诸位董事参与表决,张延山董事因公出差未参与表决,其中白有忠、韩彪、张立民先生为独立董事。
    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本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等的议案。
    因本公司联营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正会计差错,本公司按照21.16%持股比例相应追溯调整2005年初报表相关项目,共计调减长期投资账面值8,777,725.24元,调减盈余公积1,316,658.79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7,461,066.45元。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及《董事会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后认为,因上述会计差错进行的追溯调整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本项议案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五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