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05年8月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05年8月18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汪洋、吴建飞、吴原临先生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汪洋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公司200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关于聘任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3、关于选举汪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4、关于吴建飞监事辞职的议案;
    本项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5、关于提名刘国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刘国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上述第2、5项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八月十八日
    附:刘国旦先生简历
    刘国旦 男,1949年生,中共党员、大专,毕业于空军指挥学院,历任空军飞行中队长、射击主任、副团长、正团职副团长、团长、指挥所参谋长副师职助理兼侦察团长等职。转业后曾任深圳机场机务工程部支部书记、运管总部党总支副书记、航空货站党支部书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