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05年5月19日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吴建飞、吴原临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张苏淮先生因公在外,未出席本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吴建飞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了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关于《提请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主业资产委托管理合同>的提案》。本项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获得通过,同意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定于2005年5月31日召开的200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