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公司2001年度配股的配股价格由原定的“暂定每股配股价为配股股权登记日(含股权登记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的70%至95%”调整为“每股配股价为《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流通股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的70%至95%”。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三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