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2年9月25日(星期三)上午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召开了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徐云国先生、董事刘明德先生、独立董事李光荣先生因事分别委托董事张明鸣先生、董事赵启正先生、董事长李选民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李选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2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延长配股有效期的决议;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延长公司配股有效期一年,并提请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提请审议公司《资产重组合同书》的补充协议的决议;
    公司与控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田港集团”)于2000年9月26日签订的《资产重组合同书》规定,公司应在2002年底之前支付资产重组的剩余款项,截止2002年8月31日,公司尚欠盐田港集团资产重组剩余款项为602,726,398元人民币。为支持公司的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拟就《资产重组合同书》的有关条款签订补充协议,主要内容是:公司应在2003年底之前支付盐田港集团资产重组的剩余款项。
    三、关于提请审议设立董事会三个委员会的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董事会资产管理和投资审议委员会、董事会财经审计委员会,并提请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批准公司董事会三个委员会的实施细则的决议;
    五、关于批准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决议;
    六、关于批准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决议;
    七、关于批准公司资产处置权限的决议;
    八、关于批准公司整改方案的决议;
    九、关于批准公司投资参股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筹)事宜的决议;
    经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研究决定,批准公司投资2090.59万元人民币参股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筹)。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签署本次投资相关的合同及协议。
    十、关于批准公司本部员工福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
    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现将召开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2年10月30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一楼会议室;
    (三)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公司延长配股有效期的决议;
    2、审议关于公司《资产重组合同书》的补充协议的决议;
    3、审议关于设立董事会三个委员会的决议。
    (四)出席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2001年10月25日(星期五)下午深交所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五)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凡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受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与证券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手续,也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19楼1913室董事会秘书处。
    3、登记时间:2002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
    2、费用:自理
    3、联系人:李翠云
    4、联系电话:(0755)25290180
    5、传真:(0755)25290932
    6、邮政编码:518081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9月26日
    附: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委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200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