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于2002年4月26 日(星期五)上午在 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0 名,董事肖波先生因事委托董事张明鸣先生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 会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董事长李选民先生召集并主持了本次会议。 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01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批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季报的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