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2年4月26日下午2时 30分在深圳市盐田港海港大厦十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 事张永进因事委托监事李萍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会主席王维柏主持了 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