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等媒体上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在公司董事会的积极协助下,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盐田港集团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方式,通过实地走访投资者、投资者座谈会、网上交流会、热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网上调查等多种形式,在有限的时间内做了大量的工作,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充分的协商与沟通,公司流通股股东十分关心股改工作,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根据协商与沟通结果,非流通股股东提议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公司原定计划最晚于2006年1月18日(含本日)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计划公司股票最晚于2006年1月19日(含本日)复牌。因股权分置改革最终方案的确定尚需履行有关报批程序,本公司不能按原定计划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十条的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延期披露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股票继续停牌。
    待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履行完成有关报批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披露沟通协商情况和结果,并申请股票在公告次日复牌。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