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监事会于2003年3月31日召开第二届第四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广志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致审议通过了《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巡检提出有关监管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