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1年7月26 日在 深圳南山区海王大厦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监事3人到会,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度中期报告》;
    2、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忠实的履行有关职责,对公司在报告期内的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的运作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 也符合《公 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规、损害公司利益 行为。公司董事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董事会关于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的计提方法决策程序合法。
    (2) 本公司2001年度中期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公司2001年初增发募集资金正按承诺投入项目投入, 未有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事项。
    3、依据本公司股东和公司职代会推荐,同意李广志、俞蓓芬、张国东为本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广志:本公司现任监事会主席,男,41岁,大学本科,曾任职于中国土畜进出口 总公司、香港华润集团所属上润公司任财务董事、分公司总经理等职, 现任深圳海 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经营助理。
    俞蓓芬:女,52岁,,大专,现任深圳海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 曾任职 于安徽淮北发电厂财务科、安徽淮北电力建设指挥部会计主管等职
    张国东:本公司现任监事,男,33岁,大学,工程师,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有限公 司行政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市场总监。历任吉林省计生委科技处科长。为 公司职代会推荐侯任监事。
    本项议案需提交本公司200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