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按照2007年4月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20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下午4时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大酒店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4人,监事王晓雯因健康原因委托监事王如泉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长董亚平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监事按会议议程逐项审议并表决如下:
    一、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编制和审批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我们保证公司200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提案;
    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580,877,195.51元,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8,087,719.5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19,317,927.37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2005年度利润222,241,048.40元。200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19,866,354.93元。
    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承诺,提出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按2006年末总股本1,111,205,242股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元(含税),拟派发红利总额为233,353,100.82元,现金分红比例为公司2006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44.64%。
    本提案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过后实施。
    四、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财务预算;
    五、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七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