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07年3月1日,证券时报刊登了题为《东部华侨城开创旅游地产新模式》的文章,对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试运行、20万平方米房地产项目开发及2.3万平米将在2007年上半年开盘销售进行了报道。
    二、澄清声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董事会澄清如下:
    (一)经本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深圳市华侨城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秋实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负责开发深圳东部华侨城旅游综合项目。
    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负责统一投资管理位于深圳市盐田区三洲田生态旅游项目的经营开发,包括公众高尔夫球场、高尔夫运动中心、观光茶庄和生态旅游区等。该项目规划占地面积7.27平方公里,将融生态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和高尚住宅功能于一体,将成为本公司在深圳东部的旅游发展基地。(详见公司2003-013、2003-016号公告及2006-048号公告)
    (二)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已与深圳华侨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署《房地产合作开发协议书》,合作开发深圳东部华侨城旅游区的房地产项目。该项目总面积约2.3万平方米,合作期从合作协议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并销售完毕为止。合作方式为东部华侨城提供土地和资金,华房公司负责组织设计、开发和销售的策划。(详见公司2006-062号公告)
    (三)经了解,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目前已确定将开发总计约15万建筑平米的低密度住宅,其容积率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深圳东部华侨城有限公司预计2007年将开发销售低密度住宅约2.3万建筑平米,其两地块容积率分别为0.09和0.08,具体开盘销售时间将根据开发进度和市场情况确定,《证券时报》文章中对开盘销售的报道内容没有依据。
    (四)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正式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三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