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认股权证发行计划是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2005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认股权证方案的详细内容,可以查阅本公司在《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于2005年11月24日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于2005年12月3日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于2006年1月5日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于2006年11月17日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发行公告》,于2006年11月24日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
    根据公司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本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年1月5日)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A股流通股股东按10:3.8的比例免费派发百慕大式认股权证,共计149,522,567份。每份认股权证可以在行权日以7.00元的价格,认购本公司1股新发的股份。
    本次派发的认股权证将于2006年11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认股权证交易简称为“侨城HQC1”,交易代码为“031001”。
    详细内容请见《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认股权证上市公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