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于1997年8月 18 日在深圳华侨城华夏艺术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计 143 人,代表股份数14299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74.47%,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经大会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筹委会工作报告》。
    2.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发起人抵作股款的财产作价报告》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决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的决议》。
    7.选举了任克雷、张整魁、聂国华、刘平春、陈孟炯、钟武怀、赵小平、王晓 雯、曾鸿海为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
    8.选举了何世林、李英辉、郭予斌、刘国旋、杨素华(女)为本公司第一届监事 会监事。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
    1997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