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二○○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4人,实际出席1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李罗力授权独立董事张鸿义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四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平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2009年9月。
    二、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聘任姚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至2009年9月。
    三、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王刚先生和刘冠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刘升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均至2009年9月。
    四、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聘任李珂晖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郭金先生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均至2009年9月。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管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第四届高管人员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选举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六、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分职权的议案》
    本届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下列职权:
    1、审批已经公司董事会通过的投资项目的贷款计划,数额不超过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额;
    2、审批公司本部日常经营中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累计数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七、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董事会提名韩小京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对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和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高管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
    九、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05年度奖励年薪分配的议案》
    上述第七项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高管人员简历
    姚军,男,1960年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深圳新华针织服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助理总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旅游发展部副总经理、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总经理、本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
    王刚,男,1960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华侨城集团公司企管部干部、美国锦绣中华公司办公室主任、华侨城集团公司旅游发展部业务经理、投资部助理总经理、旅游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裁。
    刘升勇,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普华国际会计事务所高级审计员、深圳特区华侨城建设指挥部投资部业务经理、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企划部业务经理、华侨城集团公司审计部副总监、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刘冠华,男,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深圳锦绣中华有限公司工程园林部副经理、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总经理。
    李珂晖,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华侨城经济发展总公司策划部主管、本公司股证事务部业务主管、业务经理、副总监、证券事务部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监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小京,男,1955年出生,中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律师。1985年至1992年任职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1989年至 1991年在加拿大齐默尔曼律师事务所学习工作,1991年至1992年在香港廖绮云律师事务所工作。1993年起任通商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律师,2001年起任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