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年6月19日撤回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的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
    本公司正在对有关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和补充说明,并将尽快再次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发行认股权证的申请。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