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已于2006 年3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提出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成都华侨城公司和上海华侨城公司股权托管的提案》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两项提案,提交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两项提案提交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两项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6-019)》及在巨潮资讯网站(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