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6 年3 月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提案》。
    公司将在2006 年度进行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提供劳务等方面的日常性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由于公司在2006 年度进行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对方,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该项日常性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具体内容
    (一)采购原材料、燃料、动力
    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及合营公司深圳锦绣中华有限公司和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特区华侨城水电公司购买水电。
    (二)接受劳务
    1、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公司按照规定向国土资源局深圳南山分局计缴华侨城片区整体土地的土地使用费,根据深圳锦绣中华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所占用的土地面积应计的土地使用费由该两公司承担,合计为163.72 万元。
    2、支付租金
    (1)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华侨城国际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特区华侨城中国旅行社办公所用之场地归属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定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每平方米每月80 元向华侨城集团公司支付房屋租金。
    (2)公司之合营公司深圳世界之窗有限公司经营场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该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定的《公司用地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目前按485.10 万元/每年收取租赁费。
    (3)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经营场地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华侨城集团公司。根据该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签定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目前按625 万元/每年收取租赁费。
    (三)提供劳务
    根据公司之分公司深圳华侨城欢乐谷旅游公司与华侨城集团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华侨城城市客栈有限公司签订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将原欢乐谷青年旅馆房产出租给其使用,按91,666 元/每月收取租赁费。
    四、关联交易金额
    2006 年与各主要关联公司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3700 万元左右。
    五、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包括政府指定价和协议价两种定价原则。日常性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如果没有市场价,按照协议价定价。
    六、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表决情况
    2006 年3 月27 日,董事会召开第三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其中,五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公司2006 年度将进行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据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基于独立立场,认为:
    公司2006 年度将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主要是购买水电和租用工作场地,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控制。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表决时进行了回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纪要;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