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停、复牌时间:详见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流通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5年12月26日(周一)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2005年12月26日期间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05年12月22日上午9:30,投票结束时间2005年12月26日下午15: 00。
    5、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办公大楼五楼
    6、主持人:公司CEO兼总裁刘平春(受张整魁董事长委托)。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807名,代表股份1,016,674,696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91.49%。其中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共806名,代表股份298,922,896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78.0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代理人)共65名,代表股份926,146,648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3.35%。其中,非流股股东(代理人)共1名,代表股份717,724,800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4.59%;流通A股股东(代理人)共64名,代表股份207,569,638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54.21%,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68%。没有流通A股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
    华侨城集团现持有的10,600,043股流通股不参与本次股东会议的流通股类别表决,该部分股份亦不计如本次流通股投票总数。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A股股东共751名,代表股份92,799,258股,占公司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的24.24%,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的8.35%。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了《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及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议案》和《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方案全文见公司2005年12月3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和2005年12月17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的补充公告》。
    五、会议表决结果
    (一)《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对价安排及非流通股股东承诺事项的议案》
    1、全体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016,320,63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678%;反对票323,1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318%;弃权票3,87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04%。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298,595,83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6%;反对票323,1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1%;弃权票3,87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7,616,371 同意 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14,250,966 同意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003,701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12,671,165 未参与表决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1,763,700 同意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10,844,578 同意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9,702,154 同意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9,000,575 同意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8,702,899 同意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7,667,611 同意
    (二)《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认股权证的议案》
    1、全体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1,016,286,83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99.9699%;反对票302,0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297%;弃权票3,87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A股股份总数的0.0004%。
    2、流通A股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票298,562,034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76%;反对票302,092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1%;弃权票3,870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流通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3、前十大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27,616,371 同意 嘉实成长收益型证券投资基金 14,250,966 同意 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13,003,701 同意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12,671,165 未参与表决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11,763,700 同意 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10,844,578 同意 科瑞证券投资基金 9,702,154 同意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9,000,575 同意 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8,702,899 同意 科汇证券投资基金 7,667,611 同意
    注:华侨城集团公司现持有的10,600,043股流通股不参与上述两项议案的流通股类别表决,该部分股票亦不计入本次流通股投票总数。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孔雨泉、朱宇锋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